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4号),以及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》(粤环函[2017]1945号),现将《广州市高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桶940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广州市高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桶94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
建设单位:广州市高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
建设地点: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坝东村工业区骏业街25号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表、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2022623日至2022721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
广州市高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
2022年6月23日

高润-验收专家意见.pdf

高润-验收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