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以及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》(粤环函[2017]1945号),现将《新兴县凌丰玻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400万件钢化玻璃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新兴县凌丰玻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400万件钢化玻璃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建设单位:新兴县凌丰玻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黄岗工业开发区18号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表、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8月10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